城市道路设计的准备知识归纳
(一)熟悉城市道路的设计原则
1.必须在城市规划,特别是土地使用规划和道路系统规划的指导下进行;
2.要在经济合理的条件下,考虑道路建设的远近结合、分期发展;
3.要求满足交通量在一定规划期内的发展要求;
4.综合考虑道路的平面、纵断面线型、横断面布置、道路交叉口、各种道路附属设施、路面类型,满足行人及各种车辆行驶的技术要求;
5.应考虑与道路两侧的城市用地、房屋建筑和各种工程管线设施、街道景观的协调;
6.采用各项技术标准应该经济合理,应避免采用极限标准。
(二)掌握净空与限界
人和车辆在城市道路上通行要占有——定的通行断面,称为净空。为了保证交通的畅通,避免发生交通事故,要求街道和道路构筑物为车辆和行人的通行提供一定的限制性空间,称为限界。
1.行人
净空要求:2.2m;净宽要求:0.75~1.0m。
2.自行车
净空要求:2.2m;净宽要求:1.0m。
3.机动车
小汽车的净空要求为1.6m,公共汽车为3.0m,大货车(载货)为4.0m;
小汽车的净宽要求为2.0m,公共汽车为2.6m,大货车(载货)为3.0m。
4.道路桥洞通行限界
行人和自行车高度限界为2.5m,有时考虑非机动车桥洞在雨天通行公共汽车,其高度限界控制为3.5m;
汽车高度限界为4.5m,超高汽车禁止在桥(洞)下通行。
5.铁路通行限界
高度限界:电力机车为6.5m,蒸汽和内燃机车为5.5m。
6.桥下通航净空限界
桥下通航净空限界主要取决于航道等级,并依此决定桥面的高程。
(三)掌握车辆视距与视距限界
1.行车视距
驾驶人员保证交通安全必须保持的最短视线距离称为行车视距。行车视距与机动车制动效率、行车速度和驾驶人员所采取的措施有关。行车视距一般分为停车视距、会车视距、错车视距和超车视距等。
(1)停车视距
停车视距由驾驶人员反应时间内车辆行驶距离、车辆制动距离和车辆在障碍物前面停止的安全距离组成。
(2)会车视距
两辆机动车在一条车行道上对向行驶,保证安全的最短视线距离,称为会车视距。根据实际经验,会车视距通常按两倍的停车视距计算。
2.视距限界
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要求道路及道路两旁提供一定的视距空间以保证行车安全,称为视距限界。
(1)平面弯道视距限界
车辆在平曲线路段上行驶时,曲线内侧应清除高于1.2m的障碍物,以保证行车安全。
(2)纵向视距限界
车辆翻越坡顶时,与对面驶来的车辆之间应保证必要的安全距离,安全视距约等于两车的停车视距之和。通常用设竖曲线的方法来保证,并以竖曲线半径来表示纵向视距限界。
(3)交叉口视距限界
保证两条相交道路上直行车辆都有安全的停车视距的前提是必须保证驾驶员视线不受遮挡,由两车的停车视距和视线组成了交叉口视距空间和限界,又称视距三角形。要求在视距三角形限界内清除高度超过1.2m的障碍物。按最不利情况,考虑最靠右的一条直行车道与相交路最靠中间的直行车道的组合确定视距三角形的位置。
(四)掌握城市道路网规划
1.影响因素
(1)城市在区域中的位置;(2)城市用地布局形态;(3)城市交通运输系统。
2.基本要求
(1)满足用地布局的骨架要求;
(2)满足运输要求,与沿路开发性质协凋结合;结构完整,分布均匀,可靠;密度和面积适应城市发展;利于分流,利于组织管理;对外交通联系方便;
(3)满足环境要求;
(4)满足布置管线要求。
其中城市干道的适当距离为700—1l00m,干道网密度2.8~1.8km/km2,大城市道路网密度以4.0~1.8km/km2为宜,道路面积率以20%左右为宜。
3.道路分类
(1)按国标分类
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主干路平面交叉口间距为700~1200m, 次干路350~500m,支路150—250m。
(2)按功能分类
交通性干道、生活性道路。
4.道路系统布局
干道网类型:方格网、环形放射、自由式、混合式。
道路衔接:低速让高速,次要让主要,生活性让交通性,适当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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