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的设计安全等级及相应的设计基准期、目标可靠指标与目标可靠度:
公路工程结构的设计安全等级,系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的严重程度划分,一级为破坏后果很严重、二级为严重、三级为不严重。
《公路工程结构可度设计统—标准》(GB/T50283-1999)规定的公路工程结构的设计安全等级为三个等级,路面工程的安全等级仅考虑高速、一级和二级公路的路面,相应的安全等级定为—级、二级和三级。
考虑到公路的地位和功能,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可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很严重后果(如具有政治、经济、国防或抢险救灾等重要作用,以及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对社会和环境产生影晌等),提高一级设计安全等级。
考虑到三、四级公路的实际使用寿命及功能要求,三级公路的设计基准期调低至15年,四级公路的设计基准期调整为10年。
目标标可靠度是所设计路面结构应具有的可靠度水平的选取。可靠度定得较高,则所设计的路面结构较厚,初期修建费用较高,但使用期间的养护费用和车辆运行费用较低;目标可靠度定得较低,初期修建费用可降低,但养护费用和车辆运行费用需提髙。
通常采用“校准法″来确定目标可度。“校准法”是对按现行设计规范或设计方法设计的已有路面进行隐含可靠度的分析,参照隐含可靠度制定目标可靠度,则所设计的路面结构接纳了以往的工程设计和使用经验,包含了与原有设计方法相等的可接受性和经济合理性。
本表中的目标可靠度,是在分析了30余条已建混凝土路面的隐含可靠度,并结合国外的分析数据和沥青路面的隐含可靠度后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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