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路、全称城市快捷路,属于城市道路中的新兴类型,综合等级介于城市主干道和城市快速路之间。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隔离带,具有双向两车道以上的规模、全立交或大部分立交、优化主路两侧出入口形式、供主线上的车辆不间断或少间断地行驶的道路。主要作是减少或取消主路上的灯控路口从而保证汽车畅通连续地行驶,提高市区内部的运输效率。
主要特点是——连续行驶,而不是高速行驶
作为一种特殊的快速路,快捷路的一个主要原则是没有平面交叉口,车辆可以连续通行。因此需要在所有的路口形成一个立交,或者是一个简单的立交、或者是大型的立交,这个立交的设置主要跟相关道路有关。我国相关的交通法律文件或权威著作并没有明确提到快捷路这一概念。
快捷路主要满足以下标准:
1、快捷路满足快速路的基本要求,主路上没有平面交叉口,通过中央隔离带或道路分岔等方式将往返车辆完全隔开,不过快捷路有时可以只采用双黄线或简易护栏分离双向车辆,而规范的快速路必须设置标准中央护栏;
2、快速路通常是服务距离较远的周边县区或卫星城镇,快捷路一般只服务市区内部街道片区或相邻城区;
3、快捷路不需要严格控制出入口间距,在保证主道畅通的前提下还要尽可能发挥原有主干道的集散功能;
4、快捷路可以视具体情况增设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但不能平面交叉、互相干扰;
5、快捷路采用一级公路或二级公路的路面,实际上对公路等级的要求不高,设计上允许出现较大的急转弯或上下坡等,车辆侧重通过持续行驶实现快速而不是通过高速行驶实现快速,所以限速大多为每小时40至60公里,而且规模小的快捷路可以只设双向两车道。
快捷路是现代化城市里兴起的一种新道路形式,通过取消主路上的平面交叉口来减少车辆之间的冲突点和交织点来实现更多车辆的无障碍通行,减少等红绿灯的耗时。快捷化或快速化改造是时下各大城市解决交通拥堵问题、缓解交通压力、增强交通安全、释放道路运能和提高出行效率的有效手段,道路改建成本和风险都较低。
快捷路规划设计特点为以节点立交改造为主,基本保证主线连续,通行效率较高。设计车速一般为60km/h,横断面布置一般采用双向4-6车道主线+外侧辅道形式或不设辅道,双向6-8车道规模,与快速路设置全互通或部分互通、与主干路设置简易立交或平交。
主线车辆以连续流行车的交通组织方式获得较大的通行能力。主线取消交叉口后,主要横向道路通过修建立交完成交通转向,由于主线对两侧横向道路来说是开放的,所以主线和一般横向道路采取右进右出的交通组织。在未设置互通式立交的交叉口,快捷路的主线车辆通过调头+右转实现左转的交通转换,横向道路通过右转+调头实现左转交通转换。
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调头车辆使主线交通量在局部路段产生的叠加,叠加交通量包括路段的对侧到达车辆和沿线横向道路的左转车辆,这部分交通量具有很大的不可预测性;
(2)从调头车辆的运行轨迹可以看出,由于调头车道主要通过中央分隔带开口实现调头,所以这部分车辆运行特征是交织运行,在高速连续流的运行中,交织运行既不安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主线的行车速度,进而降低通行能力。
主要横向道路还需要建设立交,而不是通过交叉口信号灯解决。沿线还需考虑设置一定数量的人行过街设施和车辆调头设施。
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拓宽基本车道数,为使快捷路发挥特点,一般单向不少于4条机动车车道。
300-500米设施人行天桥或者人行地道,掉头控制在2000米以内设置一处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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