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 透水砖的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强度等级等技术要求应符合设计和《透水路面砖和透水路面板》(GB/T25993-2010)、《砂基透水砖》(JG/T 376-2012)等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规定。
3.2.3 填缝用砂材料应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一般情况下,砂的含泥量应小于 3%、泥块含量应小于 1%、含水率宜小于 3%,级配应符合表 3.2-2 的规定。
3.3 透水水泥砼
3.3.1 透水水泥砼的配合比设计、强度、空隙率等应符合《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CJJ/T 135-2009)的规定。
3.3.2 透水水泥砼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 42.5 级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不同等级、厂牌、品种、出厂日期的水泥不得混用。
3.3.3 透水水泥砼采用的增强料可分有机材料和无机材料二类,材料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规定,一般材料技术指标应满足表 3.3-1 的规定。
3.3.4 透水水泥砼采用的集料,必须使用质地坚硬、耐久、洁净、密实的碎石料,碎石的性能指标应符合《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11)中的二级要求,一般碎石性能指标应满足《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CJJ/T 135-2009)的规定。
3.3.5 透水水泥砼的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表 3.3-2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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