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镇燃气管道按燃气设计压力 P(MPa)分为七级,具体如下:
高压燃气管道 A 级:压力为 2.5MPa<P≤4.0MPa。通常用于大型城市的远距离、大规模供气,比如为城市燃气供应的源头管道或者连接大型燃气储备站与城市输配系统的主干管道等。
高压燃气管道 B 级:压力为 1.6MPa<P≤2.5MPa。一般也是应用于城市燃气供应的重要环节,承担着将大量燃气从气源输送到城市特定区域的任务,如连接城市边缘的燃气接收站与城市内部中压管网的过渡段等。
次高压燃气管道 A 级:压力为 0.8MPa<P≤1.6MPa。常用于城市中较大型的工业用户、燃气锅炉房等的供气,或者作为中压燃气管道向高压转换的过渡阶段,为一些对燃气压力要求较高的局部区域供气。
次高压燃气管道 B 级:压力为 0.4MPa<P≤0.8MPa。可用于为城市中的中型商业用户、小型工业用户等集中供气,或者作为城市燃气输配系统中连接中压和高压区域的纽带,平衡不同压力等级管网之间的燃气流量和压力。
中压燃气管道 A 级:压力为 0.2MPa<P≤0.4MPa。适用于城市中的一些小型工厂、学校、酒店等,为其提供生产、生活所需的燃气,也是城市燃气中压管网的主要组成部分,负责将燃气从次高压管网输送到更靠近用户的区域。
中压燃气管道 B 级:压力为 0.01MPa<P≤0.2MPa。主要用于向小型商业用户、小型公共建筑等供气,如小型餐厅、理发店等,在城市燃气输配系统中起到将燃气从高压或次高压管网逐步降压并分配到更广泛用户的作用。
低压燃气管道:压力为 P<0.01MPa。主要应用于家庭用户,为居民的燃气灶具、热水器等设备供气,是燃气输配系统的终端部分,直接与用户的燃气设备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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